全省优秀信访局长、优秀办信员、优秀接谈员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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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1-01-12 08: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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督查员、投诉办理员、复查复核员和信访工作者的通知》(皖信明电〔2017〕37号)要求,经县级以上评选推荐工作机构自下而上,层层推荐,市级评选机构初审,省信访局严格审核把关,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,评选出“七优”拟表彰对象名单,现予以公示。
为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充分发扬,广泛听取意见,主动接受监督,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8月3日至9日)。
公示期间,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,请于8月9日前,以电话、传真和信函等形式反映。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,个人反映问题的,应提供联系方式。